人 造 绿 洲

「愛の名の本に。」

愛は一体?





長久的長久以來我都在為一個課題苦惱——究竟該如何給「愛」下定義?感情發展到什麼程度才能稱作「愛情」?在還是會寫各種非主流傷感文字的年齡我曾經看過這樣的說法:喜歡是慾望與占有,而愛是守望,是愛護,是溫柔。現在想想,纯属胡扯。愛亦含欲情與排他,換言之,喜歡是愛的一部分,二者並非對立。搞清楚了這樣一個其實沒什麽意義的邏輯之後我開始思考:那,到底什麼才是「愛情」呢?Flipped?痴迷?一目憧れ?京鹿子娘道成寺?Non non non.我是,會輕而易舉地迷戀上誰的類型。但是迷戀能算作愛麽?恐怕不能。我愛你呀,沒有你的話根本沒有辦法活下去呀,請你也好好地愛我呀之類的話,說過好多次好多次(而且是非常虔誠地說哦!眼淚全都是如假包換的真品呢!)——但是,但是,真的就是愛了麽?就算是裸露出浪漫主義者的淚腺來,難道就是愛了麽?该怎么样,才能知道自己是不是愛過誰。该怎么样,才能給「愛」一個證明。不知道是因為太年輕了還是因為不再年輕,我越來越分辨不出自己的「迷戀」與「愛情」了。
最近我的思考结果——並且可能長期保持下去——是:愛是獲得為了某個人永遠生活下去的勇氣。就算悲傷得快要支撐不下去了,呼吸困难得就要窒息在恐懼的海裡了,每一天每一天都辛苦得沒有辦法了,但是,還是很想活下去,永遠地永遠地永遠地活下去,活到水枯石爛,活到天涯海角,活到一切痛苦都開成鮮花,一切悲哀都只是葡萄汁發酵——就是這麽勇敢地幸福地義無反顧地愛了。不過,按這個定義,我應當是每段關係中最先提出分手的那個人了。Alas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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